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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30

一、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购买人群

年满16周岁(若购买酒水类商品需满18周岁),乘飞机、火车或轮船,并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港澳回乡证、外国人护照、台胞证),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即岛内居民)。

三、购物次数

离岛旅客不限购物次数。

四、购物流程

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五、限购额度

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此外,单价10万元以上商品,每年每次不限购买数量,并在扣减未使用的免税额后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最高扣减免税额度为10万元。

(PS.同一旅客在同一年度内乘飞机、火车和轮船免税购物金额合计计算)

六、限购数量

单次限购数量:化妆品30件(套装商品按包装内所含商品的实际件数计算额度),手机4件,酒类1500ml,其他品类不限件数。超出免税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离岛免税商品品种及每人每次购买数量范围

序号

商品品种

每人每次限购数

备注

1

 首饰

不限

 

2

工艺品

不限

 

3

手表

不限

 

4

香水

不限

 

5

化妆品 

 30件

 

6

 笔

不限

 

7

  眼镜  (含太阳镜) 

不限

 

8

 丝巾

不限

 

9

  领带

不限

 

10

毛织品

不限

 

11

 棉织品

不限

 

12

服装服饰

不限

 

13

鞋帽

不限

 

14

  皮带

不限

 

15

 箱包

不限

 

16

 小皮件 

不限

 

17

糖果

不限

 

18

体育用品

不限

 

19

美容及保健器材

不限

 

20

餐具及厨房用品

不限

 

21

 玩具(含童车) 

不限

 

22

 零售包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及辅食

不限

 

23

咖啡  (咖啡豆;浓缩咖啡)

不限

 

24

参制品  (西洋参;红参;高丽参胶囊及冲剂) 

不限

非首次进口,即已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  准证书

25

谷物片;麦精、粮食粉等制食品及乳  制品;甜饼干;华夫饼干及圣餐饼;糕点,饼干及烘焙糕饼及类似制品

不限

 

26

保健食品

不限

 非首次进口,即已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27

蜂王浆制剂

不限

非首次进口,即已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28

橄榄油

不限

 

29

尿不湿

不限

 

30

 陶瓷制品  (骨瓷器皿等)

不限

 

31

 玻璃制品  (玻璃器皿等)

不限

 

32

 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

不限

 

33

 家用小五金  (锁具;水龙头;淋浴装置)

不限

 

34

钟  (挂钟;座钟;闹钟等)

不限

 

35

转换插头

不限

 

36

表带、表链 

不限

 

37

眼镜片、眼镜框

不限

 

38

二类家用医疗器械  (血糖计;血糖试纸、电子血压计;红外线人体测温仪;视力训练仪;助  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机) 

不限

已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9

天然蜂蜜及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天然蜂蜜;燕窝;鲜蜂王浆;其他蜂及食用动物产品)

不限

 

40

茶、马黛茶以及以茶、马黛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绿茶;红茶;马黛茶;茶、马黛茶  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不限

 

41

平板电脑;其他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小型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微型机;其他数据处理设备;以系统形式报验的小型计算机;以系统形式报验  的微型机

不限

 

42

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  (无线耳机;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视  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

不限

 

43

 手机  手持(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

4件

 

44

  电子游戏机

不限

 

45

 酒类  (啤酒、红酒、清酒、洋酒及发酵饮料)

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

购买酒类商品需年满18周岁